今天上午,襄城区人民政府发布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生鲜灯”的提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届时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将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在《办法》施行前,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襄城辖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商场超市经营者以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作如下提醒: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统一督促场内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所有在商场、超市灯具、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畜禽肉类贝搏体育、果蔬类、海鲜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要对在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
二、12月1日《办法》施行后,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灯具,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贝搏体育。贝搏体育贝搏体育